受珠海市直机关工委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开展驻村扶贫工作;
2、配合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 懂粤语,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团结协作、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4、能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安排能够经常到农村参与本单位的扶贫工作;
5、因岗位职责的特殊性,以男性及持有机动车驾照者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月薪4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可享受国家规定有关假期及年终双薪。被聘用者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3200元,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
1、有意应聘者请于6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至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邮箱:gwbgs2258015@163.com 联系人:李儒雄,联系电话:2237518。
2、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决定聘用人员。
五、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过考核录用后,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珠海市直机关工委工作,接受珠海市直机关工委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