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技术中心是2007年正式批复成立的水利厅直属二层单位,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水利技术中心全面负责自治区本级权限范围内的社会公益性水利工程及农村水电工程建设的技术审查、协调组织开展水利及农村水电工程的相关技术论证,为广西水利及农村水电工程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发展需要,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与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能、专业职称。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共1人)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他资格条件 |
人数 |
专业技术 |
水文、规划 |
大学本科
及以上 |
高级工程师(获取时间2年及以上) |
中共党员,40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1 |
三、报名时间
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14日。
四、应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广西水利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并附上个人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技术中心(综合科)收,邮编530023。也可通过传真件的形式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771-2185536。
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在接收材料过程中发现应聘者基本条件与我中心招聘岗位不符,我中心将在面试前以口头形式告知应聘者。在面试当天,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对应聘者所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一一审核,如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等。由面试考评组采用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的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20日左右。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我中心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时间:6月下旬。
五、聘用办法
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见习期制。见习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见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及投诉电话:0771-21855200771-2185536(兼传真)
联系邮箱:js2185536@163.com。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广西水利技术中心(综合科)
邮编:530023
联系人:罗毅夫、韦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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