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育 局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局属各学校(单位)、各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了加快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的教育人才进入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2003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男教师2名)。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分两片进行:
第一片区(10名):杜鹃幼儿园5名(其中男1名),魏塘街道第三幼儿园2名,魏塘街道第四幼儿园2名,西塘镇中心幼儿园1名。
第二片区(10名):实验幼儿园3名(其中男1名),玉兰幼儿园2名,惠民镇中心幼儿园1名,姚庄镇中心幼儿园3名,丁栅镇中心幼儿园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幼儿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含2011年嘉善籍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小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男性仅限幼儿师范毕业生;
6.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
7.
三、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双向选择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本人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尚未下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等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4.报名确认。县教育局人事科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确认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2时,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测试成绩占6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幼儿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包括说课和术科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术科能力主要测试教师的弹唱、舞蹈、绘画等综合素质能力。
6.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合格者与聘用学校进行双向选择,由聘用学校组织考评。具体考评办法由各聘用学校制定,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学校根据:录用成绩=综合成绩×50%+学校考评成绩×50%,计算考评总分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意向结果并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2011年8月20日前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公示结束后,如遇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3.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84125280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