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事业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6月16日。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太湖网(网址:www.tba.gov.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caoxuan@tba.gov.cn或niuhaixia@tba.gov.cn。
联系人及电话:曹璇 牛海霞25101357、25101345
2、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
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职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笔试
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9:30~11:30
地点:上海市纪念路486号9楼
笔试当天在同一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证明;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纸质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并完成“承诺栏”相关要求。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原件当场验后返还。如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无原件,不予发放准考证。
2、面试
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时间:2016年6月19日(星期日)9:30~11:30
地点:上海市纪念路486号9楼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时间:2016年7月10日前。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局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
2、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特此公告。
附件1:太湖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x
附件2:太湖流域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