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已经成为全省经济社会特别是“三农”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金融力量。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在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决策部署和带领下,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全省农村信用社总资产、各项存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服务网点数量等多项指标全部位居我省金融机构第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若干名。
一、工作地点
山西太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就职于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山西省农村信用社IT技术标准制定、系统架构设计、实施与研发;跟踪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IT长期规划;管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整体核心技术,主持项目方案论证,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指导审核项目总体技术方案;遵循国际和国家标准,开展科技信息开发、测试和运行维护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负责信息科技有关信息安全、信息审计和合规性方面的达标工作;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评估和审计等工作。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从事银行业软件开发工作5年(含)以上;
4、参与过至少两个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行级别的信息系统研发、上线工作,或参与过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信部等部门主持的国家级科技信息系统试点建设或课题研发工作,或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课题获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银行科技发展奖二等奖(含)以上奖项的;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
(二)优先录用条件
对于熟悉银行业常用信息技术和平台,具有大型系统建设项目经验;熟悉金融、特别是农村金融业务,具备战略性和前瞻性思维能力,能够在更高级别上进行思考; 具有较强的协作沟通和较高语言文字能力的人员优先录用。具体包括:
1、主持过至少一个银行类金融机构总行级别的信息系统研发工作;
2、由行业内权威机构推荐的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业绩突出、成果丰硕的领军人物;
3、现任国有商行或股份制银行总行信息科技中心主要负责人;
4、经专家团鉴定、我方认可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应聘者登录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http://www.shanxinj.com自行下载填写《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引进专业人才综合鉴定登记表》后,连同相关资料(申请优先录用的人员请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通过邮箱投递应聘申请。
邮箱:sxxh_niechao@163.com
六、资格初审
省联社将根据《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引进专业人才综合鉴定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七、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联社组织。由专家组根据应聘者申请的职位,对其进行综合测验。
考试时间、地点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请应聘者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参加考试应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业绩鉴定
由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及外聘专家组成考试专家组,制定统一的业绩鉴定标准,对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工作成果以及申请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等进行鉴定,并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专家组根据考试、业绩鉴定结果,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确定录用人选后,由省联社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十一、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十二、薪酬待遇
1、省联社正式员工;
2、工资待遇从优。
十三、提示
(一)对欺瞒谎报、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自动弃权。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引进专业人才综合鉴定登记表》的;
2.未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
3.未按时参加体检者;
4.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者;
5.省联社认定的其他自动弃权行为。
敬请报考人员,按本简章提示随时关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站的公告或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
山西省联社人力资源处 0351-4886019
山西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 0351-319081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情形的。
十四、其他
本简章由省联社人力资源处、科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科技信息中心引进专业人才综合鉴定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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