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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3-10-22 13:18:06 点击:

2013年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40名)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年度招聘计划内,组织招聘活动。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其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人,其中管理岗位4人,教师岗位32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告: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x.hrss.gov.cn;

  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xatc.com;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岗位年龄要求

  教师岗位: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管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6)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10月27日9:00至2013年10月28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才网:http://www.sjrc.com.cn,提交报名申请。下载填写《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进行报名,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

  (2)现场确认及提交有关资料

  现场确认地址为: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9号窗口),联系电话:0351-2304884,0351-2304984。联系人:门老师。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9:00至2013年10月30日18: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a)《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

  (b)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具备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c)八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d)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7日和8日的8:00-12:00、14:30-18:00,到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351-2304884,0351-2304984。联系人:门老师。

  2、笔试内容

  参照2013年山西省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理论基础,考取高校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所报考岗位的业务能力。

  请报考者注意浏览学院网站信息。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6、笔试成绩查询及发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于2013年11月13日8点起登录山西人才网http://www.sj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在显著位置公布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以及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

  五、专业测试和面试

  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1、专业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

  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

  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用岗位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2、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教师岗位:试讲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70%;现场问答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30%。

  管理岗位:岗位能力测试与现场问答合并以百分制计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40%。

  七、成绩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考察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按岗位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除因报名人数、入围人数不达规定要求并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减少名额外,要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数量足额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或备案,同意后,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机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二、咨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7433663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51-74329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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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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