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和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以及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优化我院教师、教辅及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教辅及管理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坚持秉承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招聘录用的组织领导
学院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在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工作;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招聘录用工作。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专技(教辅)岗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教师岗位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报考专技(教辅)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
5、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录用计划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管理(文秘)、辅导员岗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
5、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五、招聘录用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此次招聘岗位为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共19人,其中3人为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3年公开 招聘 工作 人员 计划 (19人) |
岗 位 |
计划数 |
专 业 |
学 历 |
备注 |
教师 |
4+1 |
机械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数1 | |
教师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 |
教师 |
1 |
电气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 |
教师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 |
2013年公开 招聘 工作 人员 计划 (19人) |
教师 |
1 |
工商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
专技 (教辅) |
1 |
机械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企业一线助理 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
| |
专技 (教辅) |
1 |
材料加工 |
本科及以上学历 (企业一线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
| |
专技 (教辅) |
1 |
信息系统与管理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 |
辅导员 |
2+1 |
|
硕士研究生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数1 | |
管理 (文秘) |
2+1 |
|
硕士研究生 |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计划数1 |
六、招聘录用程序
(一)信息发布
学院2013年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30日
2、报名地点: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山西省长治市城北东街13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①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在读期间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给出的评价意见。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⑥其他有关资料。人事处汇总后交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附相关材料发到学院人事处邮箱(sxjdxyrsc@163.com),并在领取准考证当日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张老师、段老师。联系电话:0355-5830214。
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要达到1:3比例要求,否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笔试入围后参加面试的各专业考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不达规定比例要求的,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资格审查:10月1日由学院人事处牵头,组织教务、纪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笔试前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相关事宜,请关注。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两个环节组成:笔试和面试;
3.考生参加考试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考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2笔试,13日面试;10月10—11日在我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安排:准考证发放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两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关注。领取准考证在学院人事处办公室。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直接予以淘汰。
1、应聘教师岗位人员考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为2.5小时。命题采用百分制,内容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知识部分占30%,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占70%,内容为招聘计划中所列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3年招聘录用计划数量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分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由学院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成立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用人系部负责人、外请专家(依照省教育厅、人社厅有关规定聘请)、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考核小组。课堂能力测试重点考核应聘人的教学基本素质、较好地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课堂教学的能力,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20分钟左右。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考核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左右。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专技(教辅)、管理、辅导员人员考试
应聘专技(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笔试占60%,面试占40%,均按百分制记分。笔试考试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组成。《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教辅专技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到低排名,按照2013年招聘录用计划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总成绩必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教育培训背景、语言能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根据需要,工科岗位需要进行实际操作。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要求,面试应由外请专家(每个小组不得少于50%)、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测试小组,对应聘人其进行全面的专业测试以考察应聘人员是否能胜任所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直接淘汰。
应聘专技(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博士研究生不参加学院的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考核考察,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人社厅审批。
(四)确定拟录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当天成绩揭晓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按照学校2013年招聘录用人员分专业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一周内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学校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呈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并在我院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人才招聘”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八)解聘
学院对录用人员在签定就业协议后一年要进行思想道德及业务能力双重考核,到期由所在系部出具其个人表现材料,教务部门出具教学评价意见书,双重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七、工作纪律
(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及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发现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书等,或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五)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接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下载:2013年山西机电学院招聘简章.rar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