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西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份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属于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五、公告、报名及开考比例
(一)公告
本公告在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国土资源局、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公告3天,并在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公示栏张贴3天。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任何方式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5月12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地点
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302室)。咨询电话:0817-4202338。
(五)报名要求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关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到现场填报《考生报名登记表》(领取有关资料)。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名时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整个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开考比例
《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
六、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实务操作和面试。
2、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实务操作×2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和实务操作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实务操作为专业测试。
《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范围为本公告规定的岗位及要求。
实务操作满分为100分,范围为本公告规定的岗位及要求。
2、笔试和实务操作时间。
①《综合知识》笔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举行,实务操作定于2016年5月15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②考生于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充县国土资源局302室)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和实务操作。
特别说明:请各位考生按时自行到公告地点领取准考证,对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考试的,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笔试和实务操作成绩公布。笔试和实务操作成绩于2016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8:30公布。由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和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并在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公示栏张贴3天。
4、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类别及招聘名额,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和实务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并于2016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8:30,由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和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告,并在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公示栏张贴4天。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016年5月26日上9:00-12:00时、下午3:00-18:00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充县国土资源局302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提前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面试后当天在西充县人民政府、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和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公告3天,并在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公示栏张贴3天。公告内容包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实务操作和面试成绩)及排名,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名单,经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批准,报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对聘用过程进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当事人承担。
九、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南充市最低工资标准(含试用期),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特别提示
请参加本次应聘的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不能聘任等相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