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检察官助理6名;政务助理5名。(均为聘用制,无编制)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二)岗位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齐全);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4月29日之后出生);
3.检察官助理岗位要求法律类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政务助理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教育心理学、新闻传播、计算机、档案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综合事务处理能力,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9日-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hk/jq/8076926.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初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复试:初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通过初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复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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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