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整体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和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通知》(陕卫人发〔2015〕43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延安市县级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445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待遇
1.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网上公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对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布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发文确认、签发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08:00—5月11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9日08:00—5月12日24: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6年5月9日08:00—5月1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6月6日08:00—6月10日24: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 ,医学基础知识占50%。
4.试题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下旬登录公告发布网站查询。
6.笔试最低分数线设置: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全体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乘以60%的分值。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六)资格审查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该分值的予以淘汰。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各县区人社局和卫生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县区人社局会同卫生局(卫计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招聘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批。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十)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报考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环节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试工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及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以防止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替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 0911-8800699
技术支持 0911-8800636
附件: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2016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