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加强我县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充实警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收数量
招聘合同制消防队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的青年;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驾驶维修技能、体育特长或消防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侦查审查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5日
(二)报名地点: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更新 15139362315,8845648
(四)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毕业证;
3、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驾驶证、汽车维修、计算机等级证等证明材料(优先录用)。
五、考核及录用
报名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由县消防大队确定录用人选,办理招聘手续。
新招收的合同制消防队员与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六、待遇
合同制消防队员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 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人每天享受21元伙食标准;统一发放服装,每人每年服装费不低于2000元;每年享受20天带薪休假。
南乐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