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南乐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队伍,提高电视节目质量,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
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4名(男2名、女2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广播电视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有扎实的文化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
4、相貌端正、气质高雅、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南乐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公告》在南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乐县广播电视台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户口本,于2014年8月5日—7日到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考手续,现场采集照片。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和镜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男、女分别计分。
(一)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首先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2分钟,采取现场朗诵新闻稿件、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二)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政治、语文及专业知识等。以上内容共一份试卷,卷面满分为150分,其中政治20分、语文50分、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三)镜试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镜试人员,镜试采取新闻播音、朗诵诗歌散文的方式进行,由评委依据镜试录像进行评分。镜试满分为300分,其中新闻播音150分、朗诵诗歌散文15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镜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南乐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地点: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393-8653026 0393-6221485
南乐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