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通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性质
元通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
三、招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海盐县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6日后出生)。
四、招录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
五、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在4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元通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元通集镇)登记报名。报名时进行汉字录入测试(30字/分钟以上),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由元通街道办事处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街道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
拟录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员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七、咨询电话
0573--86885007
海盐县元通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