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统计局所属自治区统计信息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统计科学研究所、自治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统计信息管理办公室是自治区统计局所属全额管理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承担各种大型普查、调查及年报数据的处理工作;承担全区统计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统计系统信息技术的培训应用与推广等工作。
自治区统计科学研究所是自治区统计局所属全额管理事业单位,负责拟定全区统计科研计划,组织指导统计科研工作;承担统计学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新疆统计》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
自治区经济社会调查中心是自治区统计局所属全额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全区小康社会监测、物价抽样调查、农产量抽样调查和城镇居民住户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调查数据的审核、汇总及分析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5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2.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一年的考生。
四、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bmks.xjrc365.com、新疆统计信息网http://www.xjtj.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0月 25 日至11月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28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1日后出生;
(七)大学本科和硕士都要求全日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13年10月25日--- 2013年11月4日18:00(北京时间)
1. 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2.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 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 上传蓝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5. 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6. 11月6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8.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9. 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也可咨询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10. 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自治区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汉语文字统一命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并经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公布7天之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通知为准。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
(4)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http://www.xjtj.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统计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91-8870939
十五、招聘监督。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李庆明 自治区统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8893921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统计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下载)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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