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区卫生检验中心、区健康教育所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是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和健康教育促进的技术指导中心,位于大良新基三路43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负责辖区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管理,病媒生物监测与防控,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领域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1、应聘者须提交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及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邮寄三种方式之一报名。现场报名从2016年5月3日起至2016年5月5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00—5:00时),现场到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办公室提交有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咨询电话22285829,联系人:陈先生。
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5日前发送报名材料,电子邮箱:gdsdcdc@163.com;邮寄快递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三路43号,收件人: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送达时间以我中心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电子邮件、邮寄快递方式报名的,在参加笔试前半小时需提交原件审核。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本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如应聘者为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照常开考。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3、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7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对技能实践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技能实践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相关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2、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sjs.shunde.gov.cn
3、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sdcdc.net
咨询电话:0757-22285829
监督电话:0757-22833387
佛山市顺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