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和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2名、辅助服务雇员4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四)适应加夜班、节假日轮值和驾车下基层工作的要求,有C1小车驾驶证(因单位无专职司机,下基层需自己驾驶)。
(五)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专业要求如下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JPG格式,30KB以内)、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户口簿、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于2016年3月31日前一并发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为:fswjxxzx@163.com,联系电话:83302389。
(三)资格审查:在面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携带报名表(内贴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户口簿、已婚人员计生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场,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审核符合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报考条件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辅助服务雇员的笔试范围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笔试的命题、评卷工作委托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完成,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普通专业技术雇员面试成绩分数为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辅助服务雇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核
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雇用及薪酬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首次签订雇用期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