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人员结构调整,优化州信访局人员队伍建设、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结合我局实际,拟在全州信访系统、政法系统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州信访局工作。
二、组织领导
由州直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信访局组成黔南州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信访局综合科。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州信访局计划遴选2人(行政编制)
(二)遴选职位
《黔南州信访局2013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参加遴选的人员需是黔南州内信访系统、政法系统有公务员经历的人员(详见附件一)。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且胜任遴选职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时间从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8日。
2.报名地点:黔南州信访局综合科(都匀六小斜对面),联系电话:7108160。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提供公务员身份或经历相关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黔南州信访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二)。
(三)资格审查
州信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开考(特殊情况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9日至10日。
报名需交考务费100元。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信访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信访局负责实施,要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的要求,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需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取消遴选资格。
(七)公示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方案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信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 南 州 信 访 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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