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灵宝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畜牧局、广播电视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详见《2016年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对象中有年龄、户籍、基层服务年限及有关证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
8、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4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新华路与桃林街交叉路口东南角)
3、报名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相应学历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2016年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3),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享受政策性安置的,不再加分):①灵宝户籍退役士兵;②灵宝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灵宝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④参加灵宝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灵宝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4月25日—26日工作时间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信息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对取消该岗位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收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30元,笔试两科,共计60元。
8、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辅导班。
考试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灵宝党政公众网公布。
(四)体检
按照所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内容。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考核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宝党政公众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五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灵宝市纪委0398-8829169。
六、本招聘实施方案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www.lbwbw.com.)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8864903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0398-8859901
灵宝市交通运输局:0398-8851277
灵宝市农业畜牧局:0398-8850503
灵宝市广播电视中心:0398-2297859
灵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398-8651111
附件
1、2016年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rar
3、2016年灵宝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