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城人才引领计划”,强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70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或具有专业职位要求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0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体岗位及专业,详见《灵宝市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优惠政策
1、引进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部实行聘任制,由市人才办和用人单位共同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市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2、引进人员培养锻炼期为一年,培养锻炼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锻炼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待遇,本科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自信息发布之日起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灵宝党政公众网下载报名登记表。
(2)网上报名的,于9月25日18:30前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灵宝市人才办邮箱(lbswrcb@163.com),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扫描件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
(3)现场报名的,于9月25日18:30前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直接到灵宝市委后院东四楼人才办报名。
(4)报名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人才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灵宝市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⑤与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进行笔试,只进行现场面试。面试人员应达到应聘岗位比例的3:1,方可进行。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具体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灵宝党政公众网和《金城灵宝》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3年内不得调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1、灵宝党政公众网是此次招聘人才工作指定网站,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公告未尽事宜,由灵宝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灵宝市人才办0398-8829303、0398-8829019
公开网站:灵宝市党政公众网http://www.lbwbw.com
专用邮箱:灵宝市人才办lbswrcb@163.com
附件2:《灵宝市201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rar
灵宝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