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8年6月,前身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中心直属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是为适应深圳市城市规划工作的需要,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由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法定机构,具备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
中心主要职能
借鉴市场管理机制,履行特定公共职能。主要职能包括:
(一)承担深圳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的具体编制工作。
(二)承担深圳市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要政策与课题的研究及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三)承担深圳市综合交通布局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四)承担深圳城市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规划技术规范的研究与拟(修)订工作。
(五)承担深圳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规划与计划编制、政策研究与调查评估、土地资产资本评估等工作。
(六)承担深圳市各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与实施评估工作。
(七)承担其他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
中心组织架构
我中心目前共设有9个部门,包括发展研究所、公共政策所、规划设计所、市政规划所、综合交通所、地籍监管所、土地利用所、行政管理部、技术管理部。
为更好地履行中心职责,适应业务发展,拟招聘城市规划或经济地理技术人员1名,海洋研究(包括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经济等)专业技术人员1名,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男女不限。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工作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xiezy@szpl.gov.cn、81180297@qq.com)。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将通知参加我中心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核,择优录用。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108室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人:谢昭玉、钟利容
联系电话:0755-83514969、83274593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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