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余名,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中高级人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1.工作人员的招聘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2.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聘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及行业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报考南方科技大学、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岗位的,可不受国籍限制,但需符合国(境)外人员就业规定。
(三) 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境外学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学习情况判断。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承认的其他学历可以报考。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目录外专业由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予以判断;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以《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8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4月19日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行网上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附件3;一份,请提前如实填写打印好,相关内容将作为评价的参考),在深圳市第十三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2.报考时间:2015年4月18日 8:30——17: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三号馆中部事业单位和民办医疗教育机构招聘专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二)须提供的材料。
1.全部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报名表和身份证。
2.毕业生: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社会人员:报考者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4.有关说明: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入职备案时需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之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报名;未毕业的,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按招聘单位要求后期补充相应材料),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聘用。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可以由他人代为提交材料;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评价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根据报考者的学业、工作经历、技术能力、学术成果、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在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面试,具体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完成,并将面试时间、地点通知入围面试的报考者,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二)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和公示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并根据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6个月内(从报名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有关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通过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学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备案;未能按要求毕业或参加(通过)规范化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适用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南方科技大学、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适用各自管理制度,具体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4月1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四)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 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
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区号0755):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107553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66828854
深圳大学:26536111
南方科技大学:88010966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6019773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89226017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82102343
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86576018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61385605
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5228513
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9551023
坪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4622957
附件:
1.深圳市中高级人才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表.rar
3.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rar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