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09
北京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本市工人运动和有关劳动保护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开展工人运动和有关劳动保护理论调查研究及学习交流等有关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考岗位为北京市工资规范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招考主任科员及以下4人。主要从事工人运动和劳动保护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开展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招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扎实;
(三)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中共党员。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10:00—3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北京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liyingjuan@bjzgh.org。电子邮件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作为主题和附件题目。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于2016年3月25日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bjzgh.org)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近期二寸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同时予以记录,或由其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比例确定人员,组织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比例未达到1:3,则本次招考取消。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接收人员的档案及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确定接收人员名单,并在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考对象,办理招考录用手续。
招考咨询电话:65592697、65592709
联系人:李老师、冷老师
附件:《北京市总工会工运史和劳动保护研究室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总工会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