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2-2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招聘包含我局所属16个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农业工作;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全日制最终学历为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
(六)招聘岗位含面向社会在职人员的,限于2016年1月1日前,已具有1年以上(含1年)与招聘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且具有本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
(七)具有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北京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bjn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9日9:00-3月11日17:00。
资格初审工作通过网上进行,根据职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7:00登陆北京市农业局网站(http://www.bjny.gov.cn)查询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聘用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比例的职位,组织现有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核算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北京市农业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北京市农业局201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