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16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文件)和《楚雄州卫计委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经州卫计委、州编办、州人社局批准,楚雄州妇幼保健拟在全日制二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3.具有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应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资质者优先。
2.男女不限,同等条件女性优先。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公开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9:00—17:00
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笔试和面试时间现场通知)
三、招聘方式
单位组成招聘考核组,参加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云南省2016年医药类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确定考试考核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试考核。
(三)现场考试考核。考核分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及40%。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笔试。考试考核题目由院招聘专家组组织命题,专业考试及面试考核各出三套考题,现场随机抽题,进行现场评分并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主要考察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理论考试: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组成,妇产科医师应了解妇产病学科方面的妇产医学基础知识。
(四)成绩计算。
1.分值:专业素质考试和面试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为100分。
2.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研究生学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成绩公示。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现场进行公示。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七)体检、政审。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不按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视为政审不合格。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进入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考试考核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878-3392847,胡老师:13577816285,传真:0878-8988005
六、纪律要求
(一)由州卫计委全程进行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四)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楚雄州卫计委0878-3389651或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反应。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