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文化馆单位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南华县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南华县文化馆2015年公开招聘艺术类紧缺急需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南华县文化馆舞台表演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南华县文化馆2015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通过公开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招聘,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人事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5)报考岗位条件的其它相关材料;(6)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上(1)至(5)项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7)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取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学历性质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出具相关证书原件,若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才艺技能表演、舞蹈表演三个项目,每个考试项目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2015年3月24日开始至考试结束,请考生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2:30-5:00到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考试最后总成绩为演唱得分×20%+才艺技能表演得分×20%+舞蹈表演得分×60%。
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入考场逐项应试。应试者按准备的节目,自带道具(包括服装、音乐及表演所需的道具)。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遇成绩并列先按学历、有本岗位工作经历、少数民族、本地生源的顺序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若仍无法确定的,再次组织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考试确定。
(五)考察(考核)
考察由县人社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其资格条件等进行考察、复审。
(六)体检
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所缺名额从该岗位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报人社部门审核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如有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若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但本人主动放弃到所报考岗位工作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不执行规定的,将作为扰乱考试秩序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225987
鲁国萍 13508857997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