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全市范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2年(含2012年)以后毕业,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优先。
(三)年龄原则在26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
(五)无违反党纪、政纪、刑事案件记录人员。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向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878--3115122。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八一路174号,五楼)。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政治审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拟在6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知识占6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专业工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的,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劳动报酬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以上(另买五险),不能胜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878-3115122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