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有关规定和《关于报送2015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方案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经向州农业局请示,并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招聘1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岗位,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1)分析化学、化学分析与检验、化学生物学、化学、土壤与农业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以来毕业尚未就业毕业生)。
2.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泽清堂。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也可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等证件,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身份证及所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4.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测试,采用面试(50分)和笔试(50分)相结合,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拟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于2015年8月底以前将招聘人员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确保在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上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0878-3133296,13908784986。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