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2016]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城管局员额管理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原则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辅助岗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男28周岁及以下,身高1.7米以上,女26周岁以下,身高1.6米以上,本市户口,(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退伍军人优先;
(五)有相近工作经历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协助开展其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劝阻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协助采集信息及时上报;
(四)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薪酬待遇
根据《劳动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等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六安市城管局六楼人教科
3、报名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有相近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规格);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比例为40%。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占总成绩比例为60%。
3、体检。面试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由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考察证明和材料。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市城管局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条件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此《公告》由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