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犬训导员(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2-3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良好;
(二)热爱警犬技术工作,爱岗敬业;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有训犬经验退役军人或有畜牧专业的人员优先;
(五)未受过违法违纪处理;
(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除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参军等特殊原因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职的按违约处理,一次性退还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和体检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5日止。
报名地点:六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报名时须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须交退伍证复印件1份、有驾驶证的须交驾驶证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
咨询电话:六安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 0564-2112055 13965495848
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填写《警务辅助人员(临时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对其进行政审。对审核合格者,支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等额进行体检。
(二)聘用
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表现优秀,如本人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待遇
警犬训导员岗位工资由市财政统发,执行市直机关临聘人员工资待遇。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种保险一金。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六安市公安刑警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