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招聘2016年医学类紧缺专业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临床等医学类的基本素质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对口,并应于2016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资格条件
1、招聘专业及计划:提前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耳鼻咽喉、麻醉学、妇产科学、妇幼保健、儿科学、预防医学、眼视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影像技术、病理学、针灸推拿、护理学、康复医学、中医学等16个医学专业。招聘计划分配详见附表。
2、学历条件:2016年度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或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6年度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临床医学、妇幼保健、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学等专业,需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耳鼻咽喉、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影像技术、病理学、护理学等紧缺专业的2016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cnwsjsj.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县卫计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采用现场招聘与直接报名。各地组织的人才交流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现场报名;符合提前招聘条件也可到县卫生局政工科直接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入学录取批次,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2月5日。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县卫计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正式发放初审通过通知书,将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5、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如遇入围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应聘者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报考岗位依次选择岗位后,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6、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苍南县卫计局档案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8、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卫生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77-68881517 64703398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