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用聘员,现发布公告。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1.办公室文员1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以上;2.中巴驾驶员1名,要求持有中巴驾驶资格证。
二、报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4.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1月25日
2.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等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3.报名人员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以电子版方式个人简历发送至人大办邮箱gdzcrdb@qq.com。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4.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收到简历后进行初步筛选,会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内容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面试和组织考察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组织考察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2829370。
增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