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办字【20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1、报考人员或配偶一方具有内丘县户籍,或父母工作关系在内丘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条件,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报名时以身份证为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在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1月25日—1月26日下午5点30分前,报考人员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107房间)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待遇
聘用对象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经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合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首聘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财政开支、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自行解聘。
咨询电话:6867581
内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