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县园林处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广宗县户籍(或广宗生源地),配偶一方为广宗县户籍的,均可报名。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
7、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2日— 7月8日在广宗县电视台、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x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采集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联系电话:7211406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复印件,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六张,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考人员登录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xrsj.gov.cn)下载《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规范据实填写。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城管、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高于3:1。达不到比例时,经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可低于2:1。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招聘计划人数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7、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通过QQ电子邮箱通知,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占50%,一张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局确定。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按面试顺序号10人为一组,面试成绩统计出来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对进入考核和体检考生人选名单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有不合格者,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园林处提出聘用意见,连同拟聘人员名册、《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人事档案等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批。
(七)待遇
聘用为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的列入事业编制、财政供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的影像、指纹核对系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1:《广宗县2014年公开招聘园林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附件2:《广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表说明.rar
广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