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江苏省城乡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00余人,专业涵盖了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市政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形成了一支年轻而富有理想、团结而富有创新精神的工作团队。服务区域现已覆盖江苏全省各县市,并开拓了河北、四川、西藏等省外市场。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村镇研究为特色的全国一流综合性规划设计机构”的发展目标,强调实践与研究并重的发展思路,参与了国家、省级多项规划试点、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等工作,取得多项研究成果,成长为融规划研究、规划咨询、规划设计为一体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为满足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城乡院决定公开招聘院副总规划师(事业单位非在编岗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生理和心理疾病);
4、无影响任职的不良行为记录;
5、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级规划师及以上职称(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规划师优先);
(3)年龄45岁以内为佳;
(4)在一线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工作12年以上,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甲级规划设计院担任过主任工程师(或类似岗位)及以上职务者优先;
(5)主持并获得省勘察设计奖及以上奖项不得少于5项;
(6)熟练掌握国家现行的行业法规、标准、规范等,熟悉国内外城乡规划行业动态;
(7)专业功底扎实,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熟练掌握城乡规划领域的技术方法,并对其中特定领域具有独到见解,对城乡规划行业变革与发展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身份证;
学习工作简历情况;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等;
其他对照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能提供的书面资料。
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2、报名方式:以上报名材料请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jurp@jurp.net。
3、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
三、面试
我院多渠道了解、核查报名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对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者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符合体检要求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终止招聘程序。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联系方式
电话: 025-83656598,025-83705360。
联系人:汪晓春,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