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3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充实到县供销社、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和条件
(一)县供销社机关考调1名,从事机关办公室工作,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考调2名,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工作,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40岁以下;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名,具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相关资格。
(三)本次考调须具备符合本公告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上述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3、报考者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尚在试用期的;(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16年1月10日止。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内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县供销社报考人员请到县财经中心四楼青川县供销社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仙芝,联系电话:0839-7202674,13541458832。
县机保局报考人员请到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联系人:唐斌,联系电话:0839-7206543。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此表请在青川人事人才网站自行下载(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考要求相关的有关证件;
(3)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由报考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报考部门组织安排。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839-7202674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1356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7202525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