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按照国家、省、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西昌市将于2016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聘国家一本以上大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共10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20名。具体考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符合考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2016年7月以前毕业生。(1)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国家一本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其中,初中教师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原证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纪、学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5 日至1 月7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科和层次报名。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的登记专业对口。考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个人证件标准照,30KB左右)。报名成功后请务必记下报名号,以便现场确认使用。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结论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和说课时间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9 日至1 月10日17:00时。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在西昌市初一中(老西门街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考试时间和说课时间于现场资格复审时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一致)。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一致)。
3、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4、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西昌市辖区内的私立学校教师必须出具现工作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证明文件。
6、报名表1份(网上在线打印)。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8、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考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生岗位以招聘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
3、岗位调整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考核方式
1、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及研究生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考核。
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采取初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1)初试内容为:以笔试方式进行,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说课:通过说课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七、初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
1、参加初试的报考者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2、根据每个岗位的考聘人数,按初试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说课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进入说课考生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教育专业科目笔试考生平均分的70%)。
八、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待现场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西昌人事考试网、西昌教育网上公告。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说课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说课。
2、逾期未领取《说课通知书》的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使用教材:西昌市学校现行教材。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考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中学岗位使用西昌市现行初二年级下期教材(化学使用初三年级教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小学岗位的使用小学五年级下期教材。考生自带教材、教参、纸、笔等用品。
4、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说课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按说课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说课成绩并列,报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拟聘环节的人员,国家一本以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考生说课成绩不得低于70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结束后三天内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等网站上公布。
九、选岗
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
已毕业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办理报到手续前从同一岗位进入说课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名额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十、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核
由西昌市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十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市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说课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三、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西昌市人社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04506(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3280472(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西昌市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5年12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