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金阳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1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金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且在金阳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经组织认定,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三类情形: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不满3年的;组织任命担任村党组织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的;组织任命担任村党组织副职及以上职务不满3年的)。聘期时间以本次招聘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联系人:唐洪宪,联系电话:0834-8739567。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历次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纸质一式4份和电子文档;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资格审查和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将征求被考察人员服务所在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意见。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和批复的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张贴公布。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 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咨询电话:0834-8739567(县委组织部),0834-87331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34-8738697(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834-8734111(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