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凉山州州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39个,招聘岗位112名,其中:管理岗位19名;专业技术岗位9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16 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从9月16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21日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各招考单位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9 月16日至9月22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3:1,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9月3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因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报考者相关招聘信息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17日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携带有关材料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进行审核加分。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加分须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