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精神,现将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普通高中教师17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地理1名、化学1名、生物3名、信息技术2名。
(二)初中教师14名,其中:语文4名(其中1名定向万市中学)、数学4名(其中1名定向万市中学)、英语2名、科学2名、历史与社会2名。
(三)小学教师16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4名、英语2名、科学2名。
定向招聘万市中学的教师,被聘用后须在该校服务满8年。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浙江户籍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浙江生源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15、2016年全日制全国“211”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至非师范类、户籍不限。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心健康,适应岗位工作。
(三)学科专业: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2016年毕业生可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应的学科)。小学教育专业无明确方向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人文教育、历史、政治、地理专业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科学教育、物理、化学和生物专业可以报考小学、初中科学。全国“211”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持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职位,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学科职位;反之不能报考。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12月20日8:00-12月24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富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fyedu.org),在“公示公告”栏点击“富阳区2016学年新教师招聘网上报名”进入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7日、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确认地点:富阳区教育局服务楼三楼大会议室(富阳区富春街道鹳山路21号)。
3.所需材料: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的报名表一份及以下所列材料: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学业成绩单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类毕业生须持师范类院校证明原件。
委培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4.其它要求:缴纳考务费40元/人(困难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件,经审核可免缴)。
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确认,确认成功才允许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的,未通过现场确认,可现场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他人员不得改报。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比例不到3:1的职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12月29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确定招聘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1月15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学科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在2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两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采用上课、说课、试讲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根据各学科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阳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选择应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若有放弃选择应聘学校的,不再安排人员替补。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择应聘学校的,视作放弃。
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含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安排人员替补,非师范类毕业生经聘用后须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再续聘。
咨询电话:63322439 61771211 61700991
本公告由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阳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