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市淳安县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进一步加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充实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队伍,更好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对象
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性别要求 |
户籍要求 |
学历、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岗位1 |
4 |
男 |
淳安籍生源、淳安户籍(以2015年11月30日的户籍为准) |
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
18-35周岁(1997年11月30日至1980年11月30日出生) |
其中部队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 |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岗位2 |
4 |
女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703室(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4820138。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者现场填写《2015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报名者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部队退伍士兵、转业士官还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转业士官证》。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照1︰2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时间统一为12月12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待遇3000元/月,考核奖由工作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都统一配备服装,缴纳五险一金。
此公告由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淳安县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淳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