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和体能测评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比例的岗位,应聘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能测试,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10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能测评
(1)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并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上公布。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通知: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
(2)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情况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上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做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对象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岗位所需的有关材料,统一到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进行审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分别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带指定的材料,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分别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军事训练主要使消防文员适应部队管理,了解消防部队工作任务和特点,学习消防业务基础知识;岗位任职培训结合相应岗位设置进行分岗位培训。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二)分配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制定分配计划,分配至各岗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机关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小白杨网http://tc.xjkunlun.cn和塔城地区政府网http://www.xjtc.gov.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如遇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塔城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和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7666373;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纪委:96119。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电话:0901-6220928;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主任郭志丽:0901-7666369;
塔城地区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刘天然:0901-6229182。
附件:
1、塔城地区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rar
2、塔城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3、塔城地区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rar
塔城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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