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为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自治区重点建设5所高校之一,担负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重任。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以及基础部、预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3个教学部,内设19个职能处(室)。同时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新疆石窟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实验交响乐团、合唱团和青年实验演出团等科研、演出机构。有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普通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现有21个本科专业(41个方向)。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今年,学院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我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工作验收,“音乐与舞蹈学”和“美术学”学科确定为授权一级学科,学院已经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工596人,其中:大学部教职工439人(其中:专任教师262人)。大学部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教授20名,副教授64名;博士11人,硕士以上学位10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名。
目前,学院各层次在籍学生总数5952人。其中,普高类本科生3388人、专科生75人,成教类546人,附属中专学生1873人,外国留学生、进修生70人。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9月1日-9月18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遵守宪法、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高等院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学历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
(八)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者汉语水平(HSK)8级及以上(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应聘学院辅导员岗位的本科阶段须具有担任院(校)、系学生会主席或系(部)党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经历,应聘附中辅导员岗位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学生、团干部工作经历。
(十一)35岁是指1978年1月1日后出生,40岁是指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樊文平、克里木·艾沙0991-2553503、2569720。
(五)报名须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和毕业证、学位证或届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地派出所有关书面证明;
3、有临时工作单位和固定工作单位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和政审材料;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学校党委组织部等县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和团委出具在本科阶段担任过学生、党团干部的证明;
6、按岗位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3年9月19日-9月21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艺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文字综合能力等。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2)面试满分100分,教学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教学、答辩相结合,非教学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艺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教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非教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按应聘岗位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按应聘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艺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新疆艺术学院党委研究审批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斯尔哈孜·布兰拜(学院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ar(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ar(下载)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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