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开展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4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工勤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毕业证书。
招聘岗位表中的学历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普通高考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成人教育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进行。
(三)其他要求
消防部队24小时备勤,需要随时参加灭火救援和野外救援任务,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保障24小时联系畅通。
四、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笃信宗教、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旁系亲属系“”和对社会有危害的非法组织的成员;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七)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八)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招考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九)2013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十)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十一)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六、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10月8日至14日 上午 9:00-12:30下午16:00至19:00(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下发准考证:11月10日至13日(具体时间同上)
笔试时间: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公布(同时公布按规定比例计算后的成绩排名):11月26日。
资格审查:11月28日(上午 9:00-12:30下午16:00至19:00)。
面试:12月3日
体能测试:12月5日
体检:12月7日
政审:12月12日-12月17日
公示:12月19日-12月26日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七、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发布《简章》和《岗位表》、报名、笔试、
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岗前培训和分配。
(一)发布《简章》和《岗位表》
《简章》和《岗位表》及各项通知均在哈密地区政府网(www.hami.gov.cn)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资料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张到哈密市八一路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报名。
联系电话:0902-2321100
2、报名和笔试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者按报名费15元、笔试费用每门40元的标准缴纳。
3、要求
报考者须提供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处理。其中,报考者隐瞒其工作单位的,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哈密地区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和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申论》,150分钟,满分都是100分。
专业技术岗(园林农艺岗位):《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都是100分。
工勤岗位(水电暖岗位):《职业道德》12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试卷印制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
3、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的报考人员每科目加5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对象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对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按每人40元的标准,在面试前缴纳。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能测评
对象确定:面试合格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科目为1500米、10米X5往返跑、规定时间内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评方法、测评标准等按《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体检和政审
1、体检
对象确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
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
政审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重点对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真伪进行审查。
政审结果要载入《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政治审查表》(一式3份)。
体检和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通过的,公示7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聘用文件;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个月。
(十二)分配
实行统一分配。
八、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能携带相关证件或未能按时参加的,取消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相关工作人员与招聘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实行公务回避。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哈密政府网网站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0902-2321100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02-2233169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第一纪工委 0902-2255057
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0902-2325709
附件:
1、《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rar》
2、《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rar》
3、《2013年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rar》
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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