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岗位:人员2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限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理工科类专业,具备在大中型工矿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安全生产管理文职岗位:人员1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质者优先;从事过安全生产管理或环境保护工作优先;
6、其它条件详见《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被各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招聘简章》)通过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石河子电视台图文频道、新疆人才网、新疆消费晨报等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报《石河子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报名表中要填写详实有效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2、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8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组织人事局。联系人:李晓乐,电话0993—2620167。
(三)资格审查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报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情况,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原则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石河子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并相关案例分析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依据笔试成绩,按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比例原则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将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4、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牵头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考察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由开发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是否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监督与回避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
本招聘方案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3—2611578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etd.gov.cn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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