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日照、秦楼、石臼三街道小学划归区直管理。学校上划后,对规模较小的进行整合或与其他区直学校联合办学;对整建制上划的学校(三街道中心小学外),校长(副校长)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东港区现任中小学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及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顾全大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办学思想端正,能够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理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务本求实,开拓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曾荣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竞聘校长职位的需有副校长或教育局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竞聘校长职位的可以兼报副校长职位。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三街道小学校长或获东港名校长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三、选聘职位及数量
选聘区直小学校长6名,副校长7名。如选聘数量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相应核减选聘数额。
四、方法和步骤
通过东港政务网、东港教育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公开选聘的职位、报名条件和选聘方式方法。
1.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担任校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等职务的聘任文件、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学历、年龄、资格、荣获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宣讲答辩。
3.宣讲答辩。成立专家评委组,专家评委异地聘请。答辩顺序抽签确定。答辩人首先宣讲治校方案(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回答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通过答辩较全面地考察答辩人综合素质和能力。兼报副校长职位,同时要参加副校长职位的宣讲答辩。宣讲答辩成绩当场公布。
宣讲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差额考察。根据答辩人宣讲答辩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和教职工认可度。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答辩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校长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6.聘任备案。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职务。
五、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633-32267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直学校校长选聘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