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面向社会招聘法律顾问助理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薪酬待遇
月薪1800元+激励工资,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报名方式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止。
(二)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妥表格相关内容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zfzbmsk@163.com。
四、其他
招聘单位于12月15日通知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初审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4—3820825。
梧州市法制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