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规划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利川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规划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0名规划管理协管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性(1975年11月15日至1997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2月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5室(六合路101号)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聘用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A4纸张双面打印)、本人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市人民医院或市民族中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规划管理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思想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5室(六合路101号)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前30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依次优先聘用:
1.规划专业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复员退伍军人;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件者。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规划管理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中国利川网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证明,违犯考试纪律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2.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718-7282886
咨询电话:0718-7218539
利川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