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根据《利川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利川市国土资源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0名国土资源管理协管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年龄:20岁以上、45岁以下。
(二)学历: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人事科(滨江大道142号)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优先聘用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A4纸张单面打印)、本人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市人民医院或市民族中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5年12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人事科(滨江大道142号)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内容包括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监测方面知识。
六、公示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依次优先聘用:
1、复员退伍军人;
2、大学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者;
3、具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历、经验者。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中国利川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每月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900元、绩效工资600元),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招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并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聘用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者,方能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公益性岗位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聘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证明,违犯考试纪律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4、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5、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监察局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监督电话:0718-7282886
咨询电话:0718-7283165
利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