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鹏泉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
2、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学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12月2日在莱芜日报、莱芜高新区网站(www.lwtdz.com)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056号)。
4、提交资料:报考时需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鹏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式3份。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城市社区工作基础性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056号)。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准考证领取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056号)。
(五)面试
1、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和鹏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分别公布,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可登陆莱芜高新区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书。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计算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个人承担。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和鹏泉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分别公布。如体检后出现缺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名单。
(八)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聘用人员与鹏泉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管理和待遇。聘用人员由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市社区从事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含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按《莱芜市城市社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由鹏泉街道纪委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8868005。本简章由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6870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鹏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