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高新区国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聘用人员3名,详见附件(高新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高新区国土分局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分局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附件;
5.年龄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报名,邮箱地址:tjwbsc@tom.com,联系人:边素君,电话:0756-3319963。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
3、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高新国土分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计划生育证明(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文档)。
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工作技能为主。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
(3)考察。本次招聘实行等额考察。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
在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放弃聘用资格的;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4.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本公告由珠海高新区国土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